四川省延长婚假至20天的新规出台后,引发了广泛关注。然而,一个月过去,在“问政四川”平台上,有关婚假申请被拒的咨询与投诉却不断涌现。一些企业以未收到红头文件为由拒绝执行新规,导致政策落地遭遇梗阻。
11月28日,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修正案正式施行,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20日,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5日。这一政策旨在为适婚青年减压,但在实际操作中,许多劳动者在申请补休婚假时屡遭拒绝。用人单位普遍表示只遵循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,或声称尚未收到专项执行文件。
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芬指出,延长假期意味着企业直接的人力成本增加与岗位调配压力。地方条例是否必须执行?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乐岚解释,根据立法法第101条规定,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。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作为地方性的特别规定,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优先适用效力。自2024年11月28日起,四川省内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执行20天婚假的规定,这是一项强制性法定福利。
对于企业来说,“未收到通知”不能成为免责理由。乐岚和王芬一致认为,地方性法规自公布施行之日起即具备普遍约束力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有主动查询、了解并遵守所在地生效法规的合规义务。“不知法”不能成为免责理由,以“未收到文件”为由推诿,暴露了企业内部合规管理机制的缺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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