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义网记者11月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黄峥嵘(副厅级)涉嫌受贿、贪污一案,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贪污罪对黄峥嵘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黄峥嵘 资料图
曾被拟推荐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
公开资料显示,黄峥嵘,女,汉族,1972年11月出生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文化。
她曾任共青团郴州市委书记,郴州市计生委主任,桂东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资兴市市长、市委书记等。
2022年,黄峥嵘任郴州市副市长,2023年任郴州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。
2021年5月5日,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《关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》,公示了6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。时任资兴市委书记、二级巡视员的黄峥嵘在此名单内。
2025年4月25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黄峥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,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违规从事营利活动
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,数额巨大
2025年10月31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黄峥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通报称,黄峥嵘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,转移隐匿证据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组织原则缺失,跑官买官,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;廉洁底线失守,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私德不修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,数额巨大。
黄峥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贪污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,决定由湖南省纪委给予黄峥嵘开除党籍处分;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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